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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发帖规范化(2010.10.23修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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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3 23:09:2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请广大会员发帖请咨询阅读魔术奇迹论坛于2010.10.23修订的规定,并牢记在心、积极配合,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。

一. 关于回复:
①回复不得恶意灌水、刷版,原则上一个主题最多回复两次(第二次为对主题的评价);
②对于回复可见的主题,回复时请使用“简洁”的语言,避免回复过长;
③回复尽量不大量使用表情或图片;
④回复内容应该准确,并且尽量使用中文标准书名用语,减少不规范口语的使用,并遵守当地法律和论坛规定。


二. 关于主题:
重点强调: 发主题时,必须为帖子加上介绍内容,介绍的内容务必突出视频或需要回复内容里的的大致内容,不要使用“扑克教学视频”为介绍,如果您没有介绍或者介绍不详细,会直接导致看帖的不便,并且导致论坛声誉下降,所以我们会严格按照《发帖要求》规定管理,请大家也多多支持,否则发现一个介绍不清楚的帖子删除一个;
②一人一天内最大发主题不要超过4个,否则会被认为恶意灌水,如果有多个新主题需要发,请分日期发布;
③主题内尽量建设使用表情,对于法图片附件的用户,请一日内最多上传≤10张 图片,本站不鼓励发布纯图片主题;
⑤我们加强对论坛八卦娱乐区的管理理:在娱乐区发主题时尽量发布和魔术有关联的内容,其余内容如需发布必须高质量、有意义的,禁止发布一切无实际内容的主题。


三. 空间日志论坛群组
①禁止利用空间日志发布广告、灌水和无意义内容,为了论坛的资源,该类日志会被删除;
②群组内不得发布重复主题,并且按论坛发帖管理规定管理。



PS:
为了节约资源,对于注册后未发一帖并且长期不登陆论坛的账户,我们会删除处理。【删除后我们会将 被删除的账户的账户名公布到本主题下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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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10-23 23:17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
论坛发帖规范化(2010.10.23修订)

如果有被删除的账户,此楼会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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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3 23:11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
论坛发帖规范化(2010.10.23修订)

嗯嗯,知道了
发表于 2010-10-23 23:50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
论坛发帖规范化(2010.10.23修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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